索引號 | 74528315-6-/2022-0418007 | 發布機構 | 保山市衛健委監督執法局 |
公開目錄 | 公開制度 | 發布日期 | 2022-04-18 |
文號 | 主題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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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為確保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切實落到實處,增強可操作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開規定》《保山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評議考核辦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保山市衛生健康委監督執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是全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領導組織機構,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日常政府信息公開業務工作。
第三條 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審批制度,未經領導小組審批的內容不得公開。審批流程:
(一)各科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保山市衛生健康委監督執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及相關要求,將擬公開內容以電子文檔或紙質形式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領導小組辦公室在收到擬公開材料二個工作日內完成初步編輯校對工作,填寫《保山市衛生健康委監督執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審批表》一并報分管副組長。
(三)領導小組分管副組長在收到審批表及相關材料二個工作日內完成修改工作,并提出初步審核意見,報局領導小組組長。
(四)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在收到相關擬公開材料二個工作日內,完成修改審核工作,并明確公開范圍、公開方式、公開時限等,交由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執行。
(五)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已審批材料的公示公開,并做好存檔工作。
第四條 嚴格執行保密審查制度,最終保密審查由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組長負責。
第五條 嚴格執行政府信息公開備案制度,做好各種公開資料、材料、文件的存檔備案工作,日常工作由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領導小組每半年進行督導檢查。
第六條 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保山市衛生健康委監督執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做好主動公開工作。不便于在政府信息公開專欄中公開的內容,可輔以其它窗口進行公開,公開的方式和途徑為:
(一)機構簡介、執法監督服務理念、內設科室及各科室職責、管理規章制度、聯系方式等在“機構概況”中公開。
(二)衛生監督動態工作信息、工作進展情況、完成情況、經驗總結、階段性工作、縣區衛生監督所工作動態、衛生行政許可公告、通知通告、預決算等動態信息在“監督動態”中公開。
(三)涉及醫療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放射衛生、傳染病防治、消毒衛生、學校衛生、職業衛生法律法規、衛生監督執法依據事項在“法律法規”中公開。
(四)涉及放射診療許可、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護士執業許可、放射診療項目衛生審查竣工驗收許可、麻醉藥品第一類精神藥品購用印鑒卡許可、母嬰保健服務機構服務人員許可、生活飲用水衛生許可、醫師執業注冊許可等衛生行政許可事項所需材料、表格在“下載專區”中公開。
(五)黨風廉政建設、衛生監督行風建設動態信息在“黨建行風”中公開。
(六)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四群教育等專題活動動態信息在“專題欄目”中公開。
第七條 嚴格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保山市衛生健康委監督執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實施方案》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
(一)依申請公開的受理部門為法制督查科和政務服務中心窗口。
(二)政務服務中心窗口及個人、各科室收到的依申請公開資料須轉交法制督查科初審,根據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提出初步處理意見,報局長簽署。
(三)承辦人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公開內容,并報局長審批。
(四)未經局長審批的依申請公開件不得向外公開。
第八條 本制度由保山市衛生健康委監督執法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