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 | 11533000MB1632050L-/2021-0928010 | 發布機構 | 保山市能源局 |
公開目錄 | 行政檢查 | 發布日期 | 2021-06-13 |
文號 | 主題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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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做好慶祝建黨100周年期間安全生產和地質災害、防洪度汛救災減災工作,落實反恐維穩工作要求,扎實開展能源領域“安全生產月”活動,2021年6月10日至11日,市能源局組成督導檢查組,對隆陽、施甸、龍陵、昌寧開展安全生產及反恐維穩工作情況進行督導檢查。
檢查組一行通過實地查看,查閱資料,聽取匯報等方式,重點對各縣(市、區)能源主管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履行情況、地質災害防治及汛期安全生產工作開展情況、“安全生產月活動”工作安排部署情況、反恐維穩工作開展情況等開展督導檢查,共發放專項檢查表4份,反饋存在問題13個,提出意見建議15條。
針對當前能源安全領域存在的共性問題,督導檢查組分別對各縣(市、區)能源主管部門提出4點要求:一是在認識上要提高。今年重要時間節點較多,對安全生產工作要高度重視,務必確保安全;二是監督檢查要到位。要督促企業切實做好隱患排查、問題整改工作并及時反饋,嚴格閉環管理;三是應急演練要開展。要督促企業做好應急預案報備工作,同時通過開展應急演練來檢驗應急預案的可行性,提高處置能力;四是反恐意識要增強。要時刻繃緊反恐維穩這根弦,督促并配合企業開展宣傳、檢查,扎實做好反恐維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