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便于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社會組織準確獲取保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政務信息,規范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提交和接收,增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方面的溝通理解,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充分發揮政府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服務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編制了《保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以下簡稱《指南》)。政府信息公開如發生變化,《指南》將適時進行更新、說明。
一、主動公開信息
(一)公開范圍
保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政府信息公開范圍見保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信息公開目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toychestandcollectables.com)信息公開欄內查閱保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信息公開《目錄》,也可到保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工作機構查閱信息公開《目錄》(辦公地址:保山市隆陽區新聞路51號)。
(二)公開渠道
1.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http://www.toychestandcollectables.com/bmym/bsstyjrswj/zfxxgkpt.htm
2.當面受理點直接進行查閱;
3.政務新媒體:保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微信公眾號
3.其他:報刊、廣播、電視等。
(三)公開時限
屬于主動公開范圍的各類政府信息,自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的有關事項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提供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行政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進行提供。申請獲取政府信息,應當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并提供申請人的真實信息以及有效證件。申請表可以到保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點領取或“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市退役軍人局對應欄目”下載打印。
(一)申請接收渠道
1.當面提交
保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隆陽區新聞路51號;
辦公時間:上午8:00至11:30,下午2:30至5:30;
工作日:每周一至周五(節假日除外);
聯系電話:0875-2165316;
2.信函或傳真提交
申請人可以通過信函或傳真方式向保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辦公室提交申請,信函提交的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通信地址:保山市隆陽區新聞路51號,保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辦公室(收),郵政編碼:678000。
傳真:0875-2165316
本機關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方式提出的申請,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3、網上申請
申請人可以通過保山市人民政府網站提出申請。
網址:http://www.toychestandcollectables.com/zfxxgk/ysqgk.htm
(二)申請辦理的有關說明
1.申請的處理
(1)本機關收到申請后,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于申請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
(2)對不屬于本機關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受理機構將及時告知申請人。如果能夠確定該信息掌握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聯系方式。
(3)申請獲取的信息如果屬于本機關已經主動公開的信息,本機關中止受理申請程序,告知申請人獲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徑。
(4)本機關根據收到申請的先后次序來處理申請,單件申請中同時提出幾項獨立請求的,本機關將全部處理完畢后統一答復。鑒于針對不同請求的答復可能不同,為提高處理效率,建議申請人就不同請求分別申請。
(5)保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辦公室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復、申請人重復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復處理。
(6)屬于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將不予公開并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的理由。
2.辦理期限
本機關在收到《申請表》后,將進行登記。能當場答復處理的,應當場予以答復處理。對于不能當場答復的,將在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答復。如需延長答復期限的,應當經本行政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并書面告知申請人,延長答復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
3.申請不符合《條例》有關規定,向當事人說明有關情況,或指引其向相關單位咨詢或按其他有關程序辦理。
4.申請注意事項
(1)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費用。但是,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范圍的,本機關可以收取信息處理費,收費標準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
(2)委托他人或組織代為申請的,需向行政機關提供委托證明、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證明材料。
(3)申請不符合《條例》有關規定的,向當事人說明有關情況,或者指引其向相關單位咨詢或按其他有關程序辦理。
三、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及職能
保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為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隆陽區新聞路51號聯系電話:0875-2165316
具體職能:
1.辦理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事宜;
2.維護和更新本行政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
3.組織編制本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指南、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4.組織開展對擬公開政府信息的審查;
5.本行政機關規定的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其他職能。
四、監督方式及程序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保山市退役軍人事務局思想政治和權益維護科投訴,電話:0875-2121429,地址:隆陽區新聞路51號,郵編:678000。
(二)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公認為行政機關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保山市政府信息公開主管部門(保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電話0875-2160031,地址:隆陽區同仁街26號)舉報、投訴。
(三)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